举报须知

1.提供确凿证据:举报内容应当基于事实,不能仅凭猜测或谣言,不得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据,严禁诬告、诽谤或陷害他人。 2.鼓励实名举报:实名举报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需要时与举报人联系补充举报内容;如果不便,也可以选择匿名举报,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。 3.不要重复举报:问题线索的查处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,重复举报、多头举报或越级举会影响举报的处理效率。 4.查询举报进度:实名举报的,我们将主动联系并告知受处理情况。匿名举报则不接受查询。

受理机关:纪委